最新公告!珠海公开遴选、交流公务员
公开遴选公务员
为健全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,加大公务员交流力度,探索建立常态化公务员交流机制,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公务员转任规定》《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,组织开展珠海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遴选对象
全市各区、镇街机关(单位)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(以下统称公务员)。
二、公开遴选职位
本次公开遴选人数共26人,具体职位如下:
三、公开遴选资格条件
公开遴选对象除具有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公务员转任规定》《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》要求的资格条件外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
1.年龄在45周岁(含)以下;
2.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、学士以上学位;
3.具有职位相应及以上层次职务、职级。涉及领导职务和职级升降、领导职务和职级互相转任的,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;
4.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,近2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;
5.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、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。
四、职位查询和报名
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8:00至12月28日18:00。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(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各区、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)相结合的方式,每人限报1个职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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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交流公务员
为加大市直机关之间公务员交流力度,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,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,探索建立常态化公务员交流机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公务员转任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,组织开展珠海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公开交流公务员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交流对象
市直机关(单位)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(以下统称公务员)。
二、公开交流职位
本次公开交流人数共25人,具体职位如下:
三、公开交流资格条件
1.年龄在50周岁(含)以下;
2.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;
3.具有职位相应及以上层次职务、职级。涉及领导职务和职级升降、领导职务和职级互相转任的,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;
4.在本机关(单位)工作满2年,近2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;
5.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、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。
四、职位查询和报名
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8:00至12月28日18:00。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(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取得所在单位同意)相结合的方式,每人限报1个职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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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珠海组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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